刘丽英

刘丽英
  • 姓名:刘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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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中央纪委副书记。 人物履历 1947年参加东北民主青年同盟。 刘丽英同志 1948.07――1948.11,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干部学校学习。 1948.11――1963.08,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干部科科员、副科长、科长。 1963.08――1963.12,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干部处组长。 1963.12――1966.06,沈阳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科科长、组织处负责人。 1966.06――1973.07,“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下放农村劳动。 1973.07――1977.12,沈阳市建筑工程局组织科科长。 1977.12――1978.08,沈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主任。 1978.08――1979.02,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1979.02――1983.10,中央“两案”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纪委纪律检查室副主任、第二纪律检查室副主任、第三纪律检查室副主任。 1983.10――1997.09,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其间:1987.02―1987.07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1991.09―1991.12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7.09――2002.11,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1994年1月起任全国妇联常委;全国妇联第四、第五届执行委员。 任免信息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982年,中共十二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983年10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增选为常委。 1987年,中共十三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 1992年,中共十四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 1997年,中共十五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人物著作 著有回忆录:《哇,往事回首》,中国新华出版社出版。 人物事迹 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刘丽英的丈夫、父亲、母亲,三个亲人先后被折磨致死,她的腕上还留着铁铐的痕迹。刘丽英在“文革”中遭受迫害,但是并没有向“四人帮”屈服,那些坏家伙强迫她交待“反革命罪行”,她愤怒地说:“我不是反革命,没什么交待的。”一阵批斗和毒打过后,又逼她交待,她回答得更加斩钉截铁:“是我的问题,天掉下来我担着,不是我的问题,针尖大的也没有!”粉碎“四人帮”后,1978年,报刊上介绍过她同“四人帮”死党英勇斗争的事迹。刘丽英这个名字,也逐渐为国人所认识。 1980年,中央对江青集团和林彪死党进行审讯,刘丽英参加了审判“四人帮”的特别法庭,人们从电视屏幕上看到她在特别法庭上威严地审判江青。 1982年初,刘丽英来到东北,了解一起重大索贿贪污案,主犯张某是某市委副书记的儿子。刘丽英敏锐地察觉到经济犯罪与党内不正之风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建议省委:“这个案子应作为要案追查,特别要查清主犯的父亲、那个市委副书记的问题。”隔了不久,省委查清,张父同此案有重大关系。但是有人却要求对他从轻处理,理由是:“老张过去工作不错,‘文革’中又受过迫害。”刘丽英明亮的目光像刀子一样尖,说:“这是什么逻辑?受过迫害就可以胡作非为?党章上哪一条规定受过迫害的人可以享受豁免权?” 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权力欲、享受欲无穷大地膨胀,置党性、原则、纪律于不顾,她感到无比心痛:“最可怕的是党内部的腐败。”刘丽英坚决不同意对那个市委副书记从轻处理。她说:“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对谁都一样。” 有个小姑娘,父亲在“文革”中被无辜残杀了。她从9岁开始告状,一直告了14年。一天,她听说中纪委工作组来到当地,便怀着一线希望闯进了刘丽英的住处。刘丽英望着这个在告状中长大的姑娘,心头激愤难平:我们有些人口头上喊着为人民服务,可实际工作中又为人民做了些什么呢?有人了解情况后不紧不慢地说:“材料我没有看,看过还要研究,还要经过审批。”刘丽英紧接着说:“照这一套下来得拖多长时间?”她和其他人接着提了三个方案,此人均不明确表态,刘丽英终于动怒了:“这件事再拖下去你负得起责吗?”在刘丽英等人的凛然正气面前,破案工作迅速展开了。 1983年初春,中纪委派刘丽英、张厚模、刘长春三人组成工作组同省委纪委工作组来到某地区,处理该地区纪检干部屡遭恐吓、打击、诬陷的事件。工作组紧紧依靠省、地两级党组织和广大群众,一个个攻破难点。当有人用谎言欺骗时,工作组派人亲自调查,搞清事实;当有人来敷衍搪塞时,刘丽英等人提出几个实质问题,问得对方张口结舌。有人说:“这里的关系网都带电。”刘丽英针锋相对:“关系到谁就查谁,看看到底是坏人的关系网大还是党大!” 一批案子查下来,涉及到20多个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县团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这时,危言四起:“工作组管得太宽了!”“整人太多!”甚至有人恶狠狠地诅咒:“你们都得死在这里!”工作组的其他人和她一样坚定,张厚模说,“顶住,决不半途而废。”刘长春说:“如果搞错了,我甘愿坐班房!”刘丽英心里一阵激动,她从大家的决心中汲取了力量。 在干部会上,刘丽英慷慨激昂地说:“有人说我们管得太宽了,我要说,这里有的党员干部违法乱纪,有的司法人员执法犯法,我们就要管,管到底!” 1983年,刘丽英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委,1987年的中共十三大和1992年的中共十四大连任中纪委常委。 1994年,中国发生了一起空前绝后的经济犯罪案件。无锡的一个老太婆邓斌勾结北京市国安局的干部,非法集资达32亿元人民币。 随着邓斌等蛀虫被挖出,一伙隐蔽很深的腐败分子露出了马脚。他们当中有无锡市副市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协副主席以及周北方、王宝森等。涉及陈希同时,已是案中案剥到第七层。这起非法集资案涉及全国12个省市,引发的案中案多达85件,被追究纪律责任的党员干部80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27人;因严重经济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党员干部9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9人。结案后邓斌等两名主犯被判处死刑。此案涉及地区之广、部门之多、犯罪数额之大、腐败分子职位之高令海内外震惊。 坐镇指挥查处这起“天字第一号大案”的,就是中央联合专案调查组负责人刘丽英。说刘丽英是陈希同、王宝森贪官集团的掘墓人,一点也不过分。 黑龙江1997年查出了哈尔滨市的国贸城集体贪污案等5起经济要案。查这些案子的时候,由于大小贪官互相勾结,查起来阻力重重,有的干部甚至受到死亡恐吓,但刘丽英坚决支持查这些大案要案。 刘丽英说,这些案子不查,影响经济发展。比如有的案子,一个个体户,重复抵押,竟从银行贷款5亿多!凭啥呀?他靠行贿、靠金钱铺路。他哪来的钱铺路?还不都是国家银行的钱!有些干部,收到人家一点小小的好处,就让国家遭受巨大的损失,此案现在仍有两个多亿无法收回。这样的案子不查才是真正让国家受害呢!那边国家的钱几千万、几个亿被人骗走,这边职工下岗待业,发不出工资,群众心里怎么平衡?社会怎么能够稳定?不查能向群众交代吗? 2001年,刘丽英当选中纪委副书记,虽已年过花甲,但看上去精神矍铄,容光焕发,鉴于她的铁面无私,耿直无畏,人们对她敬佩不已,称她是“女包公”。她说:“什么‘包公’、‘青天’,咱们纪检干部就是干这个的,就应该认真查办案件。” 人物相关 刘丽英生长在哈尔滨市一个普通的城市贫民家庭,小时家庭生活非常拮据。1948年7月,初中刚毕业的刘丽英被选调到公安总局干部学校学习,随后参加了沈阳市公安局的接管,成了新中国第一代公安干部。 刘丽英在沈阳市公安局长期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她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工作敬业,对局内干部的情况非常熟悉,有“活字典”之称。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刘丽英的一生,或许就是一位优秀公安人事干部的一生。在那场史无前例的浩劫中,嫉恶如仇的刘丽英挺身而出,与“运动棍子”的胡作非为做了坚决的斗争,遭到残酷的打击迫害,在运动中失去了丈夫、父亲、母亲三位亲人。但这些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并没有把她击倒,反而淬炼了她的正直、正派和嫉恶如仇的性格。所以,刘丽英在“文革”后走到纪检岗位上,能够义无反顾地与腐败分子进行殊死的斗争,成就了她一生最辉煌的时期。